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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區評級新規解釋,哪些要點信息不容錯過?
重點:評定機構由全國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變為文化和旅游部資源開發司資源利用處;
景區可以聯合申報等級評定,但“捆綁”景區需都滿足等級申報要求,并且經營管理、形象標識、服務標準等保持統一;
正式開放運營1年以上,即可申報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申報5A級質量等級,景區需取得4A級資質3年以上,即使通過景觀質量評價,還需經過1年以上的創建提升才能步入下一申報程序。
原則上每次違規處理只降“一級”;其中,5A級降為4A的景區,一年以后方可申請恢復原級;但被取消等級的情形,三年以后才能申請復原等級。
其中,更值得注意的是,《關于對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工作中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旅游景區申報質量等級需滿足“以自然、歷史文化或者其他旅游資源為基礎,且以游覽服務為主要功能”的首要條件,商貿場所、城市公共服務場所等不以游覽服務為主要功能的場所,提出申報A級旅游景區的,原則上不予受理。單憑一個商場想申報A級旅游景區的情況,將再無可能。
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誰”負責?
2018年機構改革后,“統籌指導國家人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組織實施國家5A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明確為文化和旅游部資源開發司資源利用處的重要職責。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工作程序,在2019年國家5A級旅游景區評定工作中,相關公示和公告以文化和旅游部名義發布。
全國A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的證書和標牌目前均由文化和旅游部統一制作。
4A級以下景區相關職責如何劃分?
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下放4A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省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負責本地區4A級及以下旅游景區評定、復核及相關管理工作。
《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辦法》規定,省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可向條件成熟的地市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再行授權。
省級及以下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未按要求開展工作的,上級評定機構可以撤回授權。
景區申報質量等級需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以自然、歷史文化或者其他旅游資源為基礎,有明確的空間邊界,有必要的旅游服務設施,以提供游覽服務為主要功能。
商貿場所、城市公共服務場所等不以游覽服務為主要功能的場所申報A級旅游景區的,原則上不予受理。
深入挖掘、充分展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有統一的管理或者運營機構,且其無嚴重違法違規等行為記錄。
有必要的安全設施及制度,經過安全風險評估,滿足安全條件;有必要的環境保護設施和生態保護措施。
正式開放運營1年以上。申報5A級質量等級的,應當取得4A級質量等級3年以上;申報4A級及以下旅游景區的,由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結合實際確定相應等級年限資格要求。
對2個以上的A級旅游景區聯合申報質量等級的,各旅游景區均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要求,且相互之間關聯緊密,交通連接方便快捷,經營管理、形象標識、服務標準統一。
景區等級申報必備的“六大”材料
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申請書;旅游景區墓本信息和經營信息;自評報告及相關說明材料;旅游景區已具有立項、環境影響評價、安全風險評估、特種設備檢驗、消防、衛生許可等開放合法性的承諾書;旅游景區所依托的資源、涉及游覽服務的重要資產不存在權屬爭議的承諾書;及其他有關資料。
景區需要經歷哪些程序才能確定評級?
資料審核:縣級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當逐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涉及上級評定部門評定權限的,須向上一級評定部門提出推薦意見。
景觀質量評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對通過資料審核的旅游景區,組織檢查員采用會議審查或者實地檢查方式,對申報旅游景區的景觀質量進行評價,并反饋評價結果。
申報5A級質量等級的旅游景區,通過景觀質量評價后,應當經過1年以上的創建提升。
未通過景觀質評價的,1年后方可再次申請景觀質量評價;2次未通過的,2年后方可重新申報質量等級。
現場檢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組織檢查員對通過景觀質量評價的旅游景區,采用暗訪、明查等方式,對旅游景區的服務、設施和環境質量等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通過現場檢查的,進入公示程序;未通過現場檢查的,1年后方可再次申請現場檢查;旅游景區2次未通過現場檢查的,應當重新履行申報程序。
社會公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對通過現場檢查的旅游景區,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發布公告: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發布公告,并頒發證書和標牌。
A級景區不能逾越的那些“紅線”
這些情形下景區將被處以“通報批評”:
旅游服務與環境質量下降;
存在“庸俗、低俗、媚俗”等不健康內容;
接待量超過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
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
游客投訴多且未及時有效處理;
提供虛假信息或者未按時報送數據信息;
擅自變更旅游景區名稱或者范圍;
其他經評定部門確認的不良情形。
由評定部門給予“通報批評”處理的A級旅游景區,將需按要求進行限期整改。
這些情形下景區將被“降低或取消等級”:
偏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導向;
旅游服務與環境質量嚴重下降;
景觀質量退化與資源價值降低;
資源和生態環境因人為原因遭到嚴重破壞;
發生重大以上安全責任事故;
處理重大投訴事件不力,發生嚴重不良社會輿情事件;
申報評定過程中弄虛作假;
其他經評定部門確認的不良情形。
以上情形出現評定部門給予降低等級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取消等級處理。原則上“降低等級處理”,每次只降低1個等級,需要再降低等級的,交由相應管理權限部門繼續做出處理。
除因不可抗力影響或者資源保護需要外,A級旅游景區有終止經營、喪失旅游功能或者停業1年以上等情形的,原評定部門應當取消其質量等級。
違規景區如何改“錯”歸正
受通報批評處理時
A級旅游景區受到通報批評處理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期滿后報評定部門檢查驗收。
通過驗收的,下達整改合格通告;未通過驗收的,由評定部門視情況延長整改期限或者加重處理。
5A級景區受降級或取消等級處理時
5A級旅游景區降低為4A級的,1年后方可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請恢復原等級;受到取消等級處理的,3年后方可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請恢復原等級。
申請恢復原等級的,由文化和旅游部組織檢查員開展景觀質量評價和現場檢查。
通過檢查的,恢復原等級;未通過的,1年后方可再次申請驗收;2次未通過檢查仍申請恢復原等級的,須重新履行申報程序。
4A級及以下旅游景區受降級或取消等級處理時
4A級及以下旅游景區受到降低或取消等級處理申請恢復原等級的,由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制定相關細則。
受到取消等級、降低等級處理的旅游景區,應當交回或者申請更換證書和標牌,不得以原等級名義從事宣傳和經營等活動。
想“更名”、歇業、改造…怎么辦?
A級旅游景區調整邊界,變更名稱、管理機構的,應當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備案;旅游景區調整邊界涉及核心旅游資源,或者調整面積超過30%的,應當按照原程序重新申報質量等級。
A級旅游景區因季節、改造等原因歇業的,應當及時公布歇業信息,并逐級報原評定部門備案。
A級旅游景區應當公布景區主管部門核定及更新的最大承載量。
旅游景區評級新規解釋,哪些要點信息不容錯過?
重點:評定機構由全國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變為文化和旅游部資源開發司資源利用處;
景區可以聯合申報等級評定,但“捆綁”景區需都滿足等級申報要求,并且經營管理、形象標識、服務標準等保持統一;
正式開放運營1年以上,即可申報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申報5A級質量等級,景區需取得4A級資質3年以上,即使通過景觀質量評價,還需經過1年以上的創建提升才能步入下一申報程序。
原則上每次違規處理只降“一級”;其中,5A級降為4A的景區,一年以后方可申請恢復原級;但被取消等級的情形,三年以后才能申請復原等級。
其中,更值得注意的是,《關于對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工作中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旅游景區申報質量等級需滿足“以自然、歷史文化或者其他旅游資源為基礎,且以游覽服務為主要功能”的首要條件,商貿場所、城市公共服務場所等不以游覽服務為主要功能的場所,提出申報A級旅游景區的,原則上不予受理。單憑一個商場想申報A級旅游景區的情況,將再無可能。
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誰”負責?
2018年機構改革后,“統籌指導國家人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組織實施國家5A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明確為文化和旅游部資源開發司資源利用處的重要職責。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工作程序,在2019年國家5A級旅游景區評定工作中,相關公示和公告以文化和旅游部名義發布。
全國A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的證書和標牌目前均由文化和旅游部統一制作。
4A級以下景區相關職責如何劃分?
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下放4A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省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負責本地區4A級及以下旅游景區評定、復核及相關管理工作。
《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辦法》規定,省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可向條件成熟的地市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再行授權。
省級及以下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未按要求開展工作的,上級評定機構可以撤回授權。
景區申報質量等級需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以自然、歷史文化或者其他旅游資源為基礎,有明確的空間邊界,有必要的旅游服務設施,以提供游覽服務為主要功能。
商貿場所、城市公共服務場所等不以游覽服務為主要功能的場所申報A級旅游景區的,原則上不予受理。
深入挖掘、充分展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有統一的管理或者運營機構,且其無嚴重違法違規等行為記錄。
有必要的安全設施及制度,經過安全風險評估,滿足安全條件;有必要的環境保護設施和生態保護措施。
正式開放運營1年以上。申報5A級質量等級的,應當取得4A級質量等級3年以上;申報4A級及以下旅游景區的,由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結合實際確定相應等級年限資格要求。
對2個以上的A級旅游景區聯合申報質量等級的,各旅游景區均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要求,且相互之間關聯緊密,交通連接方便快捷,經營管理、形象標識、服務標準統一。
景區等級申報必備的“六大”材料
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申請書;旅游景區墓本信息和經營信息;自評報告及相關說明材料;旅游景區已具有立項、環境影響評價、安全風險評估、特種設備檢驗、消防、衛生許可等開放合法性的承諾書;旅游景區所依托的資源、涉及游覽服務的重要資產不存在權屬爭議的承諾書;及其他有關資料。
景區需要經歷哪些程序才能確定評級?
資料審核:縣級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當逐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涉及上級評定部門評定權限的,須向上一級評定部門提出推薦意見。
景觀質量評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對通過資料審核的旅游景區,組織檢查員采用會議審查或者實地檢查方式,對申報旅游景區的景觀質量進行評價,并反饋評價結果。
申報5A級質量等級的旅游景區,通過景觀質量評價后,應當經過1年以上的創建提升。
未通過景觀質評價的,1年后方可再次申請景觀質量評價;2次未通過的,2年后方可重新申報質量等級。
現場檢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組織檢查員對通過景觀質量評價的旅游景區,采用暗訪、明查等方式,對旅游景區的服務、設施和環境質量等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通過現場檢查的,進入公示程序;未通過現場檢查的,1年后方可再次申請現場檢查;旅游景區2次未通過現場檢查的,應當重新履行申報程序。
社會公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對通過現場檢查的旅游景區,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發布公告: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發布公告,并頒發證書和標牌。
A級景區不能逾越的那些“紅線”
這些情形下景區將被處以“通報批評”:
旅游服務與環境質量下降;
存在“庸俗、低俗、媚俗”等不健康內容;
接待量超過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
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
游客投訴多且未及時有效處理;
提供虛假信息或者未按時報送數據信息;
擅自變更旅游景區名稱或者范圍;
其他經評定部門確認的不良情形。
由評定部門給予“通報批評”處理的A級旅游景區,將需按要求進行限期整改。
這些情形下景區將被“降低或取消等級”:
偏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導向;
旅游服務與環境質量嚴重下降;
景觀質量退化與資源價值降低;
資源和生態環境因人為原因遭到嚴重破壞;
發生重大以上安全責任事故;
處理重大投訴事件不力,發生嚴重不良社會輿情事件;
申報評定過程中弄虛作假;
其他經評定部門確認的不良情形。
以上情形出現評定部門給予降低等級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取消等級處理。原則上“降低等級處理”,每次只降低1個等級,需要再降低等級的,交由相應管理權限部門繼續做出處理。
除因不可抗力影響或者資源保護需要外,A級旅游景區有終止經營、喪失旅游功能或者停業1年以上等情形的,原評定部門應當取消其質量等級。
違規景區如何改“錯”歸正
受通報批評處理時
A級旅游景區受到通報批評處理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期滿后報評定部門檢查驗收。
通過驗收的,下達整改合格通告;未通過驗收的,由評定部門視情況延長整改期限或者加重處理。
5A級景區受降級或取消等級處理時
5A級旅游景區降低為4A級的,1年后方可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請恢復原等級;受到取消等級處理的,3年后方可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請恢復原等級。
申請恢復原等級的,由文化和旅游部組織檢查員開展景觀質量評價和現場檢查。
通過檢查的,恢復原等級;未通過的,1年后方可再次申請驗收;2次未通過檢查仍申請恢復原等級的,須重新履行申報程序。
4A級及以下旅游景區受降級或取消等級處理時
4A級及以下旅游景區受到降低或取消等級處理申請恢復原等級的,由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制定相關細則。
受到取消等級、降低等級處理的旅游景區,應當交回或者申請更換證書和標牌,不得以原等級名義從事宣傳和經營等活動。
想“更名”、歇業、改造…怎么辦?
A級旅游景區調整邊界,變更名稱、管理機構的,應當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備案;旅游景區調整邊界涉及核心旅游資源,或者調整面積超過30%的,應當按照原程序重新申報質量等級。
A級旅游景區因季節、改造等原因歇業的,應當及時公布歇業信息,并逐級報原評定部門備案。
A級旅游景區應當公布景區主管部門核定及更新的最大承載量。